首页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四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验收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