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未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

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的;

发现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