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五)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五) 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