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 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第七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