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