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确保安全:
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