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2016年) 第四章 减免税和退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2016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减免税和退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印花税减免税备案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2015)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