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二、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二、 二、 工作安排 (一) 继续发布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 1. 完善“黑名单”的收集、分析、发布程序和要求(2009年9月底前)。 2. 及时收集并发布“黑名单”(2009年9月—2010年)。 3. 组织相关检验和科研机构研究建立“黑名单”中有关物质的检测方法(2009年9月—2010年)。 4. 督查和评估“黑名单”物质的监管情况(2009年9月—2010年)。 (二) 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2009年9月—2010年)(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 1. 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2. 根据公布的“黑名单”,制订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监测方案,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 3. 各省(区、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专项监测计划,结合本地区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监测的范围和品种,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向全国食品… (三) 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2009年9月—2010年)(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 1.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制订具体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对各地整顿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并将督查和考核评估情况报送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 (四)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2009年9月—2010年)(质检总局牵头并制订具… (五) 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法规,修订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标准(2009年9月—2010年)(卫生部牵头)。 1. 开展调查研究,对食品添加剂标准、新产品许可、生产许可、经营、标签和说明书、使用等环节的现状进行研究。(2009年底) 2. 完善食品添加剂的法规和工作制度,完成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修订工作(2010年底)。 3. 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配套标准制(修)订工作(2010年底)。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