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五)

(五) 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要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内容,根据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特点,对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研究和排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鉴定水平,及早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因素。要畅通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的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一经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对非食品原料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依法进行调查,追根溯源,查处违法行为。各食品行业组织要开展行业内部清理检查,主动曝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