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卫生部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2009年)

发布机关 卫生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加快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一) 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农合筹资水平、农民健康需求相适应,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 (二) 要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基础,结合实际,确定适宜的目录范围。 (三) 要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遴选药品。 (四) 要兼顾西药、中药(民族药),并适当考虑医疗机构制剂,有效覆盖农村常见病、多发病。

三、 实行分级药物目录

四、 确定适宜的药物品种结构和数量

五、 规范目录格式

六、 合理使用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七、 适时调整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八、 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调整和制订工作职责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