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2001年) 二十二、

二十二、 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取得中国(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的报名资格问题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