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2007年) 二、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专家建议,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30.)下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3)修订为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0.03);增补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5)。 附件: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2007年) 附件: 二、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专家建议,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30.)下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3)修订为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0.03);增补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5)。 附件: 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