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2014年) 四、 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一) 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2014年) (一) 四、 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一) 规范机构名称。各级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远程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未经我委核准,任何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及其他指代、暗含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含义的名称。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