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17年)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合理调配资源,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