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服务的场所和生产经营的产品以及使用的用品用具等进行实地检查、抽样检验、检测时,应当严格遵守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