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八条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八条 卫生行政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已有证据证明的违法行为,应当在发现违法行为或调查违法事实时,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