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