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 第二章 管辖 第十条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十条 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在接到有关解决管辖争议或者报请移送管辖的请求后,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具体管辖决定。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