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三)

(三) 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卫生普法办公室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各地要完善卫生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