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一)

(一) 切实加强领导。卫生部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本地区卫生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