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十二条 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十二条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素养,其中专职统计人员应当掌握统计分析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统计专业能力。 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