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2018年) 二、

二、 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区域分开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3号)有关要求,通过加大投入、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支撑、政策配套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医院开展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要统筹辖区内医疗资源,根据跨省就医需求和临床专科情况,规划建设省级医疗中心和省域内区域医疗中心,针对发病率高、转出率高的疾病和地方病,加强相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力争在省域或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解决疑难危重患者看病就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