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五、 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五、 五、 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 (十)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 (十一) 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 (十二) 发挥好税收、金融等支持作用。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对依法保障职工生育权益用人单位激励机制。向提供母婴护理、托育服务以及相关… (九)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