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200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处理卫生信访事项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依法、及时、公正、就地解决; 处理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法制宣传相结合。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