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1年) 第四章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和进口 第十四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1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和进口 第十四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 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还应当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要求,履行生产备案、设备信息上传等程序。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