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21年) 第六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2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图; 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和资质材料; 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的简历和任职文件。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