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2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管理细则,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