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博物馆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在博物馆参观或开展其他活动,应当爱护博物馆设施、展品和周边环境,遵守公共秩序。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