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展示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十七条 博物馆应当根据办馆宗旨,结合本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 博物馆对公众开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第二十九条 博物馆应当逐步建立减免费开放制度,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鼓励博物馆研发相关文化产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让等形式的有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