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五、 招标投标管理 (二十一)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二十一) 五、 招标投标管理 (二十一) 南水北调办负责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应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五、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