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南极,是指南纬六十度以南的地区,包括该地区的所有冰架及其上空;

南极活动,是指在南极开展的考察、旅游、探险、文化教育、体育、渔业、交通运输等所有活动;

南极活动组织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前往南极开展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南极活动者,是指适用本规定的参加南极活动的公民;

南极特别区域,是指根据南极条约体系划定的有特殊管理规定的区域,包括南极特别保护区、南极特别管理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