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

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

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

收费项目和标准;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