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章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第六条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2007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第六条 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贷款人经审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的,应将开户证实书和委托书及时退还给借款人。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