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2025年)
发布机关
民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25年8月29日经第6次民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9月2日民政部令第8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履行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义务,民政部决定对《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