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升放气球过程中,如发生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或者其他安全事故,升放单位应当立即停止升放活动,及时向飞行管制部门、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做好有关事故的处理工作。 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时,升放系留气球的单位应当在保证地面人员、财产安全的条件下,快速启动放气装置。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