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1年)
发布机关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
效力
现行有效
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