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2021年) 保护和延续以文物资源为载体的城市文脉,将文物保护与老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强化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中的文物保护利用,完善相关审批、保护管理、检查通报、考核整改、濒危撤销机制。加大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协调发展。持续改善低级别文物保存状况。
保护和延续以文物资源为载体的城市文脉,将文物保护与老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强化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中的文物保护利用,完善相关审批、保护管理、检查通报、考核整改、濒危撤销机制。加大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协调发展。持续改善低级别文物保存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