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2021年) 三、 “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2021年) 三、 三、 强化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 坚持以确保文物资源安全为核心,统筹做好各级各类文物资源管理工作,增强防护能力,加强执法督察,严厉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一) 健全文物资源管理体制。 完善文物登录制度,健全文物调查、申报、认定、登记、定级、公布、降级和撤销程序,梳理明确文物法定命名体系,建立国家文物资源总目录并与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做好衔接。… (二) 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 系统整合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革命文物数据库等,加强文物资源大数据应用。将文物资源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文物数字… (三) 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将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推行“文物长制”,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部门协作共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 (四) 强化文物行政执法督察。 加强文物督察力量,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加大文物督察科技支撑力度,持续实施专项督察和联合督察。强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督察职责,落实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 (五) 提高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科技水平。 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防盗窃盗掘预警技术研发应用和相关装备配置力度。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火灾防控、洪涝监测预警、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控… ③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