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2026年) 2. 零碳水运通道。以长江干线航道、西江干线航道、京杭运河、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等为重点,稳步推进充换电、绿色甲醇加注等船用绿色补能网络建设,依托重点港口建设绿色燃料加注中心和交易中心。 五、 强化支撑保障 (十四)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2026年) (十四) 2. 零碳水运通道。以长江干线航道、西江干线航道、京杭运河、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等为重点,稳步推进充换电、绿色甲醇加注等船用绿色补能网络建设,依托重点港口建设绿色燃料加注中心和交易中心。 五、 强化支撑保障 (十四) 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构建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修订出台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节能降碳监察办法、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等。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节能降碳主管部门会同标准化主管部门等方面加快制修订重点产品能耗限额、碳排放限额等标准,开展百项重点节能降碳标准建设行动,制定发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水平评价指南,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碳效“领跑者”制度。持续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推进国家统一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 五、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