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2001年) (一)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和规范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我国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结构调整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重大关系:
处理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成为科技开发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政府主要通过经济、法律手段引导和推进结构调整,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市场配置资源出现失效和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处理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系。把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社会就业。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我国高新技术领域的群体优势和局部强势。
处理好存量调整与增量发展的关系。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存量资产流动和重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增量投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存量结构优化的作用。正确引导投资方向,防止盲目扩大规模和重复建设。
处理好东部与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鼓励东部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处理好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把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使经济增长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