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2001年) 3.

3. 能源工业

加快改造一批大型煤矿,实现集中、高效、安全生产。对依法开办的小煤矿实施联合改造。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工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矿井。发展对全国煤炭供需平衡和参与国际竞争起关键作用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以煤为基础,依托矿区其它资源,延伸煤炭产业链,大力发展坑口电站。发展洁净煤技术,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加快建设煤炭液化、地下气化、煤层气开发与利用等示范项目。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建设。

加强国内石油勘探,增加后备储量,实现东部稳产、西部和海域有较大发展,保持原油产量稳定增长;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加快“西气东输”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市场,引导消费,实现天然气工业快速发展;拓展海外油气勘探开发,在进口石油中提高海外自产油份额;加快建设国家战略储备体系,保障国家石油供给安全。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健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加大电网建设力度,加强跨大区联网工程的建设,推进全国联网。开发西部水电资源和发展大型坑口燃煤电厂,发展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技术,实施“西电东送”。进一步优化火电机组结构,压缩小火电,推进循环流化床、洁净煤燃烧、干排渣、空冷机组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动燃煤电厂建设脱硫工程。适度发展核电。

重点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光热利用、生物质能高效利用和地热利用,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