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2013年)

发布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为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指导下,我国…

一、 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

(一) 规划目标 1. 实施100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 2. 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 3. 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2015年起,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4. 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 (二) 指导思想 (三) 发展战略 (四) 发展路径

二、 重点任务

(一) 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二) 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三) 大力发展绿色农房 (四)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产业 (五) 着力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老旧城区的生态化更新改造

三、 保障措施

(一) 强化目标责任 (二) 完善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四) 加强制度监管 (五) 创新体制机制 (六) 强化技术产业支撑 (七) 完善经济激励政策 (八) 加强能力建设 (九) 开展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