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2011年) 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作用,建立长江黄金水道建设资金的保障体系,加大西部地区扶持力度。“十二五”期国家将继续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重点加强长江干线航道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其他高等级航道和中西部地区内河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将积极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内河水运建设,并根据本地建设需求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努力实现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和中央资金补助金额相当,有条件的省市进一步加大投入。

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作用,建立长江黄金水道建设资金的保障体系,加大西部地区扶持力度。“十二五”期国家将继续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重点加强长江干线航道和支持保障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其他高等级航道和中西部地区内河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将积极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内河水运建设,并根据本地建设需求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努力实现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和中央资金补助金额相当,有条件的省市进一步加大投入。

国家继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引导船型标准化和提前淘汰老旧运输船舶,沿江各省(市)按照与中央补贴资金等额配套的原则,大力支持辖区内船型标准化和提前淘汰老旧运输船舶的工作。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长江水运建设。用好沿江各省(市)水运建设投融资平台,规范平台公司运作,拓宽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