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2年) (四)

(四) 科学发展危险废物利用和服务行业

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制定专项危险废物利用发展规划,推动分类收集与专业化、规模化和园区化利用。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多,但各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少的工业园区或地区,积极稳妥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和预处理服务行业。鼓励产生单位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供对外经营服务。发展专业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鼓励持证单位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