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无害化利用处置保障能力不强。专家预测“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产生量仍将持续增长,2015年将超过6000万吨。但是,目前全国持证单位利用处置能力仅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产生量的50%左右,且设施负荷率不足40%。大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园区普遍没有配套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处置能力明显不足,且新建设施选址日益困难。《设施建设规划》内部分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突发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储备不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和技术水平不高,存在超标排放现象,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问题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