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16年) 建立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建立全球信息化合作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网信企业国际拓展,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建立网信企业走出去服务联盟,引导联盟成员在融资融智、技术创新等方面协同合作,拓展国际信息化交流合作渠道。加强主流媒体网站及新媒体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准确阐述“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赢理念,营造良好国际舆论氛围。
建立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建立全球信息化合作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网信企业国际拓展,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建立网信企业走出去服务联盟,引导联盟成员在融资融智、技术创新等方面协同合作,拓展国际信息化交流合作渠道。加强主流媒体网站及新媒体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准确阐述“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赢理念,营造良好国际舆论氛围。
专栏12 信息化国际枢纽工程
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以广西为支点,加快建立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的国际通信网络体系和信息枢纽,与东盟国家共同建设基础设施平台、技术合作平台、经贸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平台、人文交流平台。
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网上丝绸之路宁夏枢纽工程。以宁夏为支点构建中阿国际网络大通道,加快区域网络设施、通信光缆建设步伐,优化网络基础资源配置,推动4G、公共WiFi等普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合作。
建立企业走出去数据库。动态收集、滚动更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政治环境、经济开放程度、双边关系、当地税制等信息,服务企业走出去。
滚动支持一批合作项目。建立一批信息化合作项目库,支持网信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重大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建设。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编制网信领域海外研发基地建设行动方案,明确整体布局、建设规则、推进计划,优先启动建设一批海外研发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鼓励和支持网信企业走出去。加大对网信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搭建对外投资金融和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信息服务体系。制定鼓励和引导跨境并购的扶持政策,引导网信企业采取贸易、绿地投资、海外并购等多种方式走出去,利用多边、双边投资贸易协定和财政担保措施,增强获取全球资源的能力。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业务布局,增设海外机构和业务网点,鼓励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加快融入国际创新体系。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结合网信企业全球化重点需求并综合考虑国际科技合作总体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海外大科学研究基地。实施网信援外计划,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和网络空间实验室,实现技术研发合作、技术转移示范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发挥骨干企业和网络社会组织积极性,加快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组建跨国标准联盟。
健全企业走出去境外服务体系。完善领事保护机制,建立和完善海外应急及快速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国企业和公民的利益与安全。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国外行业技术、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评定程序和检验检疫规则的跟踪研判和分析评议,建立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我国企业提供必要的境外专利诉讼和代理、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