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年) 第一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总体思路,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宗旨,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为保障,更加注重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更加注重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更加注重释放政策动力与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更加注重推动改革创新与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解决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着力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