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年) 第二节
第二节 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民族地区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跨区域跨省合作机制。健全覆盖民族地区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建立面向大众的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型产业,支持发展中小微企业,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牧民就业和稳定持续增收。加强就业援助,加大对各类失业再就业人员、城镇下岗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少数民族返乡人员创业就业。支持少数民族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维护少数民族劳动者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