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年) 第三节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注重培养优秀中高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养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保持干部队伍合理结构。加大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国家机关、东部地区干部双向交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挂职锻炼和多岗位锻炼,选派一批骨干到中央国家机关、东部地区任职锻炼。加强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推出一批拔尖人才。支持民族地区实施院士后备人选培养、人才小高地建设,促进高端科技人才聚集发展。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支持和吸引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继续开展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培养涵盖农林水牧、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多行业、多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加大基层民族工作部门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强化激励机制,激发基层民族工作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民族地区乡村干部、农村能人培训工作。加强贫困民族地区干部人才教育培养培训,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民族地区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及少数民族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支持中央和地方民族干部学院(校)及现场教学点建设。(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科协)

加强双语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民族语文翻译机构、民族院校、民族地区高校等单位,培训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干部人才。建立推动双语学习激励机制,支持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鼓励汉族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依托双语教学能力较强的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健全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测试标准。(国家民委、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