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年) (1)

(1)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障行动。制定实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计划,出台新阶段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完善示范区(单位)创建测评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激励机制。(国家民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